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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担当 履职尽责 奋力谱写咸宁检察事业新篇章 ——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回眸

来源:咸宁网 日期:2021-01-13 字号: 分享到:

2020年,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大局、聚焦民生、忠诚履职、公正司法,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办案,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548件2187人,审查起诉案件2797件4019人;办理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043件,办理刑事执行检察案件6896件;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80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72件。

坚持服务大局,全力护航咸宁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起诉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等犯罪2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对故意杀人、放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280人。持续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妥善接待群众来访760人,化解一起持续多年的信访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化解信访矛盾十大典型案例。

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期间全市检察机关担当作为、共同战“疫”,实施疫情防控“十项举措”,开展“党旗红”领航“检察蓝”活动,300余名干警深入一线阻击疫情。从严从快依法严惩暴力伤医、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共批捕16人,提起公诉23人。有2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有7个案例入选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立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年,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六清”行动。狠抓案件清结工作。专项斗争以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28件330人,提起公诉80件493人,追加逮捕、起诉123人,深挖保护伞线索226条。狠抓黑财清底工作。开展涉黑涉恶罪犯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起诉涉案财产13.6亿元。狠抓行业清源工作。结合办案就工程招标管理、校园安全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2份,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咸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多次在全省政法系统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倾力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理念,坚决贯彻“新鄂检十条”,部署开展涉企案件立案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专项检察监督,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秩序、侵害企业利益的犯罪66人,起诉90人。完善涉企案件影响评估机制,对涉民营企业四类人员,不批捕、不起诉、变更强制措施17人。决不允许办了一个案件,垮掉一家企业。落实“店小二”精神,现场走访民营企业98家,共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173次,推动企业“动起来”,经济“转起来”。通城县检察院协调行政机关为瑞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办理口罩生产资质开辟绿色通道,有力促进全市口罩稳定供应,办案经验被湖北电视台报道。嘉鱼县检察院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葛洲坝水泥有限公司复工复产达产,入选全市为市场主体纾困典型案例。

全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积极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对非法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提起公诉15件31人。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办理农业生产、乡村医疗卫生等涉及扶贫领域的法律监督案件121件;继续巩固驻点帮扶村脱贫战果,市检察院协调资金100万元,帮助关刀镇棋盘村建立扶贫微工厂,提升持续造血能力。持续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对涉嫌非法捕捞、滥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提起公诉60人,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常态化监督,督促清理被非法占用的河道91.6公里,恢复被污染水域576亩,清理河道垃圾100多吨。

坚持人民立场,积极传递检察司法温度

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该制度在减少诉讼对抗、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优势,适用该程序审结3047人,占同期办结刑事案件的81.3%,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2.9%。积极推进诉源治理,持续贯彻落实“少捕慎诉”的新司法理念,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捕390人,不诉342人。建立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联动机制,向29名贫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80.7万元。加强检察建议工作,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183件。咸安区检察院针对下水道井盖经常被盗窃导致孩童溺亡,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多部门联合整改,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全面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对149名涉嫌故意伤害、性侵未成年人等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由市委政法委牵头,与市教育局等13家单位合作,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得到社会各界充分肯定。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互联网平台为27所学校近3万名师生进行法治巡讲31场。市院一名未检检察官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通山县检察院办理的“医疗废物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未检十大精品案件”。

完善检察便民利民举措。以“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为抓手,认真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全国“两会”上的庄严承诺,切实做到“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回复”,对890件群众来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搭建检民联系平台,优化12309检察服务热线、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方便群众表达诉求。赤壁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积极开展人大《律师法》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出台加强检律关系的制度文件,为律师提供信息查询、电子卷宗刻录等服务1190件次。

坚持依法监督,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推进刑事检察优化提升。坚守客观公正立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5件、撤案56件,纠正漏捕102人、漏诉108人,针对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纠正意见359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4件。全面推开对监狱和看守所的巡回检察监督,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疫情期间坚持对监管场所实行24小时检察监督,助力咸宁监管场所实现在押人员和监管干警“零感染”,监管安全“零事故”。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审查批捕、起诉武汉市公安局党委原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刘菊生等一批职务犯罪大要案,依法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118人,决定逮捕14人,起诉82人。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刑讯逼供、徇私枉法等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

推进民事检察精准发力。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受理审查75件,对绝大多数正确的裁判,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促进案结事了;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提请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0件。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依法审查15件,移送犯罪线索12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坚决遏制“打假官司”现象。开展农民工讨薪案件专项监督,支持农民工起诉19件,帮助追回“血汗钱”187万余元。

推进行政检察双向监督。积极落实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依法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件,提出提请行政抗诉、再审检察建议4件,对诉讼程序违法发出检察建议23件。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重点围绕国土、环保领域行政裁定落实难等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发出检察建议62件,均获采纳。赤壁市检察院通过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撤销不合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恢复企业征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促进依法行政,得到省法治督察组高度肯定。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活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3件。崇阳县检察院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调处会,化解了民营企业与相关部门的行政争议,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办案效果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高度肯定。

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提质扩面。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论述,围绕长江保护、商超市场食品安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耕地“非农化”整治等领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围绕民生热点问题,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文物保护、公民隐私保护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7件。赤壁市检察院办理的农村饮用水不达标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围绕办案质量和整改效果,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与林业、渔业等部门探索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补偿机制,修复被侵占和污染的耕地370亩、林地671亩。

坚持素质强检,全面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十九届五中全会学习研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规定,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案件,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阵地管理,加强干警思想教育,传播正能量。结合创文、创卫等工作,组织党员下沉社区3000多人次,入户访问群众900多户,解决实际问题47个。

强化改革创新驱动。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员额检察官独立决定案件数量占80%以上,提交检委会讨论案件同比下降16.25%。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坚持“少退查、不退查”,对确有必要退查的详细列明补充侦查提纲,强化跟踪监督,有效降低刑事案件“案-件比”。持续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加快推进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接访和检察工作专网等“三远一网”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开展业务部门中层副职竞争上岗工作,8名青年干警走上领导岗位,充实办案力量,优化队伍结构。

强化专业素能提升。聚焦基层基础和基本功建设,举办刑事检察人才训练营、检律模拟控辩赛等活动30余场次,持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新要求启动检察官业绩考核工作,确定160项质量指标、106项效率指标、46项效果指标,倒逼提高办案质量。深化检校共建,携手武汉大学设立法学研究创新基地,结合“六大”活动,通过院领导领衔课题调研、法学家对口指导等方式,推动法学理论与检察实务深度融合、互促共进。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深入推进检风检纪专项督察、案件质量专项评查等工作,对6042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落实系统内巡察制度,在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的支持下,完成对赤壁市检察院、通城县检察院的巡察工作,点名道姓通报问题,真刀真枪抓好整改。持续开展“转作风、抓落实”主题年活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制度,认真落实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坚决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2020年工作亮点

全市检察机关有13项工作获省市委、省检察院领导批示或肯定,9项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11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11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精品典型案例。市检察院、通山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实现省级文明单位全覆盖。

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是聚焦政治建设,坚决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二是聚焦更高水平的平安咸宁建设要求,坚决把实现“中国之治”的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坚决把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是聚焦绿色发展要求,坚决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是聚焦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把增进民生福祉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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