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  源: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解读单位: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8日
  • 名  称:文字解读:咸宁高新区贯彻落实咸宁市关于“大学生引进计划”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咸宁高新区贯彻落实咸宁市关于“大学生引进计划”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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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概要

主管部门

高新区管委会

申报期间

每年6月、12月

适用范围

园区内企业

适用地区

咸宁高新区

政策依据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咸宁市关于“大学生引进计划”的实施意见》(咸办发〔2019〕10号)

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先通过党群部进行身份认定,再向综合办提交资料申报。

咨询电话

0715-8200309

申报条件

2019年11月15日之后首次来咸就业创业的35周岁以下来高新区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专科生。

优惠内容

35周岁以下来高新区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专科生,每人每年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补贴3年。

需要材料

申请人需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后申请。申报所需资料:申请人需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后申请。

1.咸宁市“大学生引进计划”人员身份认定表;

2.“大学生引进计划”生活补贴补助申请表;

3.申请单位申报来高新区就业生活补贴资金承诺书;

4.身份证复印件;

5.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

6.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人才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7.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账号、工资发放银行流水;

8.劳动合同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附件: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咸宁高新区贯彻落实咸宁市关于“大学生引进计划”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