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  源: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解读单位: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8日
  • 名  称:文字解读:咸宁高新区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咸宁高新区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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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概要

主管部门

高新区管委会

申报期间

免审即享

适用范围

1.2021年1月1日起,在咸宁高新区新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含入驻武汉咸宁离岸科创园项目),且工商、税务及主要工作人员、办公和科研场所均在咸宁高新区。新型研发机构主要包括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创新联合体、专业型研究所(公司)、企校联合创新中心。

2.对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新型研发机构,可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适用地区

咸宁高新区

政策依据

《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2019〕313号)、《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相关备案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科技规〔2019〕1号)。

办结时限


办理流程

根据企业提交的证明材料,高新区进行统一审核梳理,编列“免申即享”事项清单及兑现方案,报高新区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后,由财政部门根据清单内容以及按照当年预算资金拨付程序,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或个人账户。

咨询电话

0715-8209050

申报条件

对在咸宁高新区新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含入驻武汉咸宁离岸科创园项目),且工商、税务及主要工作人员、办公和科研场所均在咸宁高新区的,可根据不同的认定资格进行申报,详见文件。

优惠内容

根据认定标准,给予不同程度的经费支持、认定奖励,给予设备补贴、场地租赁补贴、用地保障、人才政策等支持。

需要材料

1.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认定红头文件;2.相关证明材料;3.企业银行对公账户。


附件:

相关文件:关于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