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应当通过指定的投诉渠道,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并按照各投诉渠道要求,提供必要的纸质或电子版投诉材料,材料内容包括: (一)明确的投诉对象; (二)投诉人的姓名、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三)具体的问题、诉求和理由; (四)必要的证据材料; (五)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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