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MB1982421/2019-00437
  • 文  号:咸金发(2019)2号
  • 发文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 主题分类:金融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0日
  • 发文日期:2019年04月10日
  • 名  称:全市扶贫小额信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全市扶贫小额信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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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扶贫小额信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精神、省金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和市纪委2019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计划,按照市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建设指挥部工作部署,对全市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专项治理,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金融扶贫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利用2个月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全市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专项治理,着力整治主体责任不落实、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确保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落地落细,为全市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治理范围

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咸宁农商行、农业银行咸宁分行、邮储银行咸宁分行、建设银行咸宁分行、交通银行咸宁分行、湖北银行咸宁分行、咸安长江村镇银行、赤壁长江村镇银行、通山楚农商村镇银行。

三、治理内容

(一)主体责任不落实。各地、各银行机构是否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组织领导;是否压实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责任;是否建立完善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机制;是否及时研究部署、督办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二)贷款发放不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是否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喻户晓;申请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进行评级授信;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实现应贷尽贷;是否存在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获贷问题;硬伤户获贷问题是否做到台账管理、妥善化解。

(三)贷款使用不规范。是否存在扶贫小额信贷用于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问题,是否存在扶贫小额信贷打包用于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

(四)户贷企用不整改。2017121日以后是否存在户贷企用问题,2017121日前的户贷企用情况是否做到台账管理、妥善化解;201911日以后是否存在两合(合伙模式、合作模式)等变相、变通的户贷企用问题。

(五)政策执行不到位。是否存在抵押、担保、高于基准利率、超3年期限放贷等问题;201911日以后是否存在单笔贷款(含续贷)限额超过5万元问题;是否存在奖补政策兑现不到位不及时问题。

(六)逾期化解不及时。各地、各银行机构是否做到提前谋划、提早研究扶贫小额信贷逾期防范化解工作,是否分支行、分乡镇建立逾期风险管理台账,是否建立逾期风险处置应急预案;是否及时开展催收、展期、续贷、核销等处置化解工作;是否制定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管理办法,是否存在因财政贴息不及时导致利息逾期问题;是否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并出台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各合作银行风险补偿金是否按1:10比例足额到位,风险补偿金是否专款专存、专户管理、转账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启动风险补偿;是否存在简单采取展期、续贷方式延长贷款期限、掩盖贷款风险的一展了之”“一续了之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412日至430日)。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及各银行机构对照专项治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及问题清单,于430日前报送至市扶贫小额信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整改落实阶段(51日至520日)。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及各银行机构针对自查发现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情况报告及问题销号清单,于520日前报送至市扶贫小额信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巩固阶段(521日至530日)。市扶贫小额信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督导工作专班,对各地、各银行机构自查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严查假自查、假整改、走过场等现象,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扶贫小额信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扶贫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咸宁市中心支行、咸宁银保监分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银行机构业务科室同志为成员,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会商、通报、督办等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谋划、部署推动、督办通报全市扶贫小额信贷专项治理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各银行机构是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本地、本机构扶贫小额信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各银行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督办工作,并于415日前将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市扶贫小额信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8217671 xn8126369@163.com)。

(三)从严从实要求。各地、各银行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驻村逐户排查问题,做到问题不回避、不掩饰、不留死角。要坚持有错必改,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标本兼治、不留隐患。要坚持严实要求,做到真查真改,确保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纪委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适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专项治理走过场、存在问题未发现、发现问题不整改,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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