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转化是否须有知识产权支撑?

来源: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服务网 日期:2023-06-29 字号: 分享到:

答:依据《工作指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1)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注:几个成果转化的就计算转化几次,但同一成果转化不同产品或服务的只能计算1次。
    (2)已认定高企使用过的Ⅱ类知识产权不再认可其支撑科技成果转化;
    (3)成果转化须是近3年内的。

责任编辑:胡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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