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在新历史阶段、新发展形势、新发展格局的时空背景下,《规划》把科技强市建设作为总目标,在编制上坚持“科学发展,需求导向;重点突破,统筹兼顾;以人为本,资源整合;深化改革,协同创新”基本原则,强化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重点领域创新发展和实施科技创新重大工程举措,为咸宁未来五年科技创新发展描绘了“路线图”“施工图”。
1.建成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达到4个;
2.建成省级以上企校联合创新中心达到80个;
3.建成省级以上产业技术研究院达到10个;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5%;
5.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500家;
6.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0%;
7.省级高新区达到4个;
8.全社会研发经费增长达到7.5%以上;
9.全社会研发投入经费占GDP比重达到2%;
10.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80亿元。
一、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一是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根据整体统筹、集聚带动、协同联动的原则,构建“一核驱动、一带推进、多极联动”的创新空间布局,规划形成以咸宁主城区为创新核心区,以嘉鱼、赤壁为沿江创新带,辐射培育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三大创新极。二是加强区域协同创新。构建“1+5+X”高新区发展体系,统筹安排咸宁国家高新区与各县市区之间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架起科技融合发展的桥梁和纽带,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绿色创新发展。三是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构建科技服务平台体系、产业发展技术支撑体系、科技人才服务体系、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和科技示范体系“五位一体”的乡村振兴科技支撑体系。
二、推动重点领域创新发展。立足咸宁市自身发展基础,积极对接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优势产业,突出以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以创新链升级产业链。鼓励和支持产业龙头企业、高校院所联合攻克一批提升光电子信息、医药健康、新材料、智能制造、现代农业、和数字技术等六大重点领域产业整体竞争力的关键共性技术,推动“临门一脚”关键技术产业化,引领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全市科技创新能力。
三、实施科技创新重大工程。大力推进“四工程十二计划”,即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等四大工程,重点推进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质量提升、科技创新人才培育、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增量提质、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工程培育、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科技金融深度融通、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发展等“十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