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的规定,现将咸宁市本级2023年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维护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7月3日—7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电 话:0715-8235686
邮 箱:1103475049@qq.com
附:2023年市直就业资金支出情况表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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