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度第四批定点培训机构申报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的公示

日期:2023-11-14 字号: 分享到:

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64号)、《关于印发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147号)等文件的规定,对咸宁飞鸿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期驾驶员专业培训班、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2023年第四期1至12班创业培训班、咸宁职院职业培训中心2023年第一期1至13班创业培训班、咸宁市精益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第五期1至6班创业班、咸宁市智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23年第一期1至4班创业培训班就业创业培训补助情况进行了审核。经审核,上述5家培训机构36个培训班培训人数1039人,有987人符合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条件,拟发放补贴补贴资金1191000元。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社局办公楼918房间)

电  话:0715—8235686

邮  箱:xnjy2023@163.com

附件:

1.咸宁飞鸿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期驾驶员专业培训班学员名单

2.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2023年第四期1至12班创业培训班学员名单

3.咸宁职院职业培训中心2023年第一期1至13班创业培训班学员名单

4.咸宁市精益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第五期1至6班创业班学员名单

5.咸宁市智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23年第一期1至4班创业培训班学员名单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胡慧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