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社局:《“才聚荆楚·志在咸宁”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条措施》访谈解读

来源:咸宁市政府网 日期:2023-09-13 字号: 分享到:

主持人:各位网友好,欢迎关注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视频访谈,我是主持人王炎艳。本期访谈,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余波同志,余科长,欢迎您。

余波: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能来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与大家沟通交流,也借此机会,向长期关心、关注和支持咸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各位网民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余科长,今年10月,为了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市政府出台了《“才聚荆楚·志在咸宁”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条措施》,请您介绍一下出台该文件的背景?

余波: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文件精神,加之咸宁目前正在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都需要吸引青年人才,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留咸来咸就业创业是筑牢人才发展之基,对于推动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咸宁市关于“大学生引进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咸办发〔2019〕10号)的基础上,我们对大学生引进的政策再研究、再优化、再加力度,于2022年10月25日,咸宁市政府下发了《“才聚荆楚·志在咸宁”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条措施》(鄂政办发〔2021〕32号)文件,有效期为5年。

主持人:听您这么说,文件的出台对引进高校毕业生来咸就业创业能起到很大的推进作用,能否为大家介绍下《“才聚荆楚·志在咸宁”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条措施》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余波:好的,《“才聚荆楚·志在咸宁”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条措施》包括的政策众多、内容丰富,主要分为十个方面:一是鼓励本地大学生留咸就业;二、支持引进外地大学生来咸就业;三、发放吸纳就业补贴;四、发放就业生活补贴。五、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六、发放实习实训补贴。七、鼓励引导到基层就业。八、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九、落实安居住房保障。十、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才聚荆楚·志在咸宁”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条措施》的特点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人才引进力度更集中。对大学生来咸就业创业放开落户门槛、落实安居住房(到市区购房发放2万-10万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对大学生创业予以支持。

(二)企业吸纳政策更优惠。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税收减免。

(三)政策措施落地更高效。在总结“我选湖北·志在咸宁”政策实施经验基础上,围绕政策可细化、可执行、可落地的目标,我们对“才聚荆楚·志在咸宁”各项政策的实施对象、条件、标准及牵头单位进行了明确,让政策制定更科学合理、政策落地更便捷高效。

(四)窗口服务质量更贴心。除了加大进校园招聘力度外,还将开辟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事通办”服务窗口,推行“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打包办;取消高校毕业生入职重复体检,有效期内体检结果全市互认等举措,让大学生在咸宁就业、创业和生活更有获得感。

主持人:好的。刚才为大家介绍了《“才聚荆楚·志在咸宁”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条措施》的主要内容和特点,能否具体介绍一下对引进的大学生本人有吸引力、覆盖面广的一些政策?

余波:《“才聚荆楚·志在咸宁”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条措施》中对大学生有吸引力、覆盖面广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项:

1、发放大学生生活补贴。对35周岁以下(博士可放宽到40周岁)首次在咸企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专科生,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障费的,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0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补贴3年。市人社局针对发放大学生生活补贴印发了《关于印发<咸宁市直大学生生活补贴发放精简流程实施细则>的通知》,对2022年后首次来咸就业、在市直企业参保的大学生不需要其申报大学生生活补贴相关资料,由人社部门在湖北智慧就业平台提取就业登记、学历、毕业学校信息、在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提取养老保险信息、在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中提取社会保障卡银行帐号、开户行信息,通过审核,将符合条件人员予以公示后,依规将大学生生活补贴补助拨付至享受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帐号中,真正实现免申即享,为来咸就业的大学生提供便利。

2、对大学生创业给予支持。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咸宁初次创办小微企业等,符合条件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自主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2—15万元的资金扶持。对在咸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享受个人不超过20万元、合伙经营不超过30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规定予以贴息。

3、发放购房补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在本市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大学生,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可提升至限额的1.5倍。对在咸首次就业、创业两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高职高专)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分别给予专科生2万元、本科生4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博士研究生10万元的购房补贴。

主持人:请余科长介绍一下,《“才聚荆楚·志在咸宁”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条措施》对大学生实习实训有什么优惠政策?

余波:我们鼓励学校组织、企业吸纳在校大学生到企业开展实习实训,力争本地高校学生在咸宁实习实训人数达到实习实训总人数的60%以上。对符合条件的在咸企业实习实训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1200元、1000元的标准发放实习实训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主持人:《“才聚荆楚·志在咸宁”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条措施》对本地大中专院校推荐毕业生就业有什么激励?

余波:本地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组织应届毕业生在咸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给予学校1000元/人奖补。

主持人:余科长,您介绍了这么多优惠政策,那《“才聚荆楚·志在咸宁”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条措施》对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又有哪些优惠政策?

余波: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的3年内按每人每年7800元为限额依法享受税收减免。

主持人:通过余科长的介绍,我们了解到《“才聚荆楚·志在咸宁”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条措施》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给予了许多政府支持政策。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共同担当作为和狠抓落实下,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将就业在咸宁、创业在咸宁、安居在咸宁、服务在咸宁,为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人才支撑。感谢余科长做客本期视频访谈栏目!

余波:谢谢主持人,感谢各位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借此机会 ,衷心祝愿各位网友朋友们工作顺利、身份健康、合家欢乐!真诚祝福咸宁市政府门户网站越办越好!谢谢大家。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网友们的支持和收看,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责任编辑:胡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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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志在咸宁”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