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式”普法进农村 通山检察助力“双零”示范村建设

来源:咸宁日报 日期:2024-04-17 字号: 分享到:

“检察官您好,我们学校是乡村学校,孩子们都对校园欺凌缺少认知,可不可以请检察官们来帮我们上一堂关于防治校园欺凌的法治课?”

近期,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接到大畈镇8所乡村中小学发来的“普法订单”,希望检察干警能结合当前校园潜在的“学生欺凌”风险,为同学们讲授一堂有关预防校园欺凌、加强自我保护方面的法治课,让同学们心里种下法治的种子,阳光健康成长。

接到“订单”后,由该院未检办牵头,全体青年干警参与,精心准备了课件和普法海报。4月10日,授课的青年干警们走进大畈镇8所乡村中小学,开展创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示范村(以下简称“双零”示范村)关于校园欺凌的法治巡讲活动,为全体师生上了一堂堂生动有意义的法治教育课。

课上,干警们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和游戏互动等方式,向同学们阐述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校园欺凌常见的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如何避免和应对校园欺凌等内容。并鼓励学生们面对校园欺凌时,要勇敢地向家长、老师、警察求助,要团结地向校园欺凌行为说“不”。

课程最后,在老师们的见证下,青年干警们带领400余名学生共同承诺:“不做恃强凌弱的欺凌者、不做胆小沉默的受欺者、不做冷眼旁观的陌路者,争做遵纪守法、团结活泼的新时代好少年。”

这样“订单式”的集中普法宣传是该院回应乡村基层学校法治需求,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活动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检察助力“双零”示范村建设、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发生的生动法治实践;不仅丰富了法治宣传的内容和形式,也提升了检察法治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据悉,构建“双零”示范村旨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和优势,立足村湾,突出重点、群防群治,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被侵害,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搭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长效平台。

游紫紫、张子强

责任编辑:胡少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