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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2020年7月29日)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0-08-07 字号: 分享到:

2020年第6(总第81)

咸宁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729

领导调研

王远鹤签署咸宁市河湖长3号令

63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总河湖库长王远鹤签署了咸宁市河湖长3号令,决定从630日起全面开展碧水保卫战攻坚行动,深入推进我市河湖长制各项重点工作往纵深发展。

王远鹤强调,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定“两个维护”。各级河湖长和各联系部门要强化政治责任、历史责任、民生责任,增强抓好河长制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做到既挂帅又出征,以“深实严细久”为标准,靠前指挥,靠前调度,靠前推动,做到守水有责、守水负责、守水尽责,把管辖河段保护好、建设美。

王远鹤要求,要打赢水质提升攻坚战。在2020年底,省控及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比例达到90%;已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乡镇级水源地清理整治任务和县级以上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基本完成;全面落实长江流域重要水域禁渔工作;强化节水行动,年内实现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30%。要打赢空间管控攻坚战:完成县级河湖和水利工程确权任务,守住河湖生态“底线”;巩固“清四乱”成果;组织编制“十四五”重点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要打赢示范河湖创建攻坚战:结合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和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开展省、市、县示范河湖、示范单位、示范人物三级联创工作。要打赢小微水体整治攻坚战:落细落实小微水体“一长两员”长效管护机制;围绕污水无直排、水面无漂浮物、岸边无垃圾的整治目标,分类制定小微水体整治标准及整治方案,2020年底,完成60%以上农村小微水体整治任务。要打赢河湖管护能力建设攻坚战:建立河湖长双月专报和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河湖长和联系部门履职情况;加强河湖长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推进智慧河湖信息平台建设,提高河湖监测管控能力。

王远鹤要求,要严格监督考核,实施奖惩机制。市河长办定期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河湖长和联系部门进行通报,定期不定期通过媒体发布履职红黑榜,对积极履职、开展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肯定和表扬;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必要时启动问责追责机制,严肃处理。

(此信息由市生态环境供稿)

鄂南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来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调研

729日至731日,鄂南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围绕咸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如何通过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半年现场调研和现场监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深入到我市嘉鱼县、咸安区、高新区开展调研督办。调研中,共交办我市5个方面问题。针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调研组在问题交办会上强调,要重点突出“三防七抓”。即防问题整改反弹;防问题整改不严不实;防重大环境问题发生;抓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问题整改;抓湖泊水质改善;抓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抓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抓大气污染治理;抓交办问题整改。

目前,市政府已将交办的问题转交到相关县(市、区)政府和相关市直部门,并要求他们迅速开展整改,按规定时间节点销号。

(此信息由市生态环境供稿)

工作动态

在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重点关注的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16月份,我市空气质量排名第19位,进入前20强。

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市PM10浓度均值44μg/m3,较去年同期下降20%,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排名全省第二;PM2.5浓度均值28μg/m3,较去年同期下降28.2%,全省排名第二;空气质量优良率96.9%,较去年同期上升17.0%,全省排名第三,达到空气质量二级城市标准要求。

近年来,我市紧盯臭氧污染和扬尘污染等突出问题,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升级,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等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健全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委托第三方对主城区扬尘污染开展全方位全天候巡查,完善督办、通报、约谈等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防治合力;补齐短板,提高科技治污成效,在全省率先完成主城区气溶胶激光雷达组网,3台激光雷达可对城区125公里范围开展全方位扫描,实时发现和分析污染源,精准防治大气污染。

(此信息由市生态环境供稿)

79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暨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业务培训会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分管领导及业务工作人员市直相关单位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业务科长以及市直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专项指挥部业务科长参与会议。会上,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市直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专项指挥部汇报今年以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工作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工作建议;市环指办传达学习鄂南专员办督察监察反馈意见通报今年以来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以及讲解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业务和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市环指办分管领导李林刚作总结讲话,他强调要继续努力紧盯目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任务,同时要加强督办,确保目标任务整改到位。

(此信息由市生态环境局供稿)

经验交流

高新区着力推进鄂南专员办交办问题整改

715日上午,咸宁高新区组织召开鄂南生态环境监察专员交办问题整改推进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发改委,高新区政务局、执法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环保分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

会上,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通报了鄂南专员办交办高新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有关情况,传达了73日市指挥部下达的《关于鄂南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现场监察交办问题的督办通知》的文件要求及79日市指挥部组织召开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暨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业务培训会会议精神。与会单位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发言,一致认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是当前一项极其重要且紧迫的工作,将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推进整改。市发改委作为牵头单位,在会上提出了问题的解决思路。

高新区管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充分采纳各单位尤其是发改委提出的意见后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二是要明确高新区与市发改委对接的部门和联络人,确保整改工作在市发改委的指导下顺利推进;三是要密切配合,确保按市指挥部的时节节点和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并销号

(此信息由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供稿)

通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实行“五个一”

推进大理石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整改

721日,咸宁电视问政通山专场反映通山县大理石工业园区企业肆意向通羊河偷排直排污水,造成严重污染。针对该问题,通山县分局实行“五个一”措施,迅速推进问题整改,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实行一套班子专抓。局党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综合协调专班、督办整治专班、技术指导专班、宣传报道专班、资料收集专班等五个工作专班,并在大理石工业园区设立专门的整治工作办公室,进驻园区24小时办公,全面督办推进园区整治工作。

二是制定一个整治方案721日,电视问政曝光大理石工业园区污染问题后,局党组连夜召开党组会,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吸取经验教训,统一思想认识;722日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对该问题进行讨论,共同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并全面启动整治工作。

三是开展一系列整治和执法工作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六大”活动和“执法+服务”活动,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执法,做到三个“不放过”,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违法行为不查处不放过,整治成效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目前,该县已对22家企业启动了污泥清掏和废渣清运,督促企业安装水循环装置,对园区内脏乱差问题开始了整治,关停查封企业5家,封堵企业排污口8家,下达执法文书18份。

四是建立一套严明的督查机制为彻底抓好问题整改,局党组将不定期对大理石工业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如发现企业存在明显偷排、漏排或未按“一厂一策”要求进行整改故意瞒报、虚报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对于拒不配合整改或逾期整治不到位的将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强制性关闭。同时压实监管执法人员责任,对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包庇执法、通风报信、程序不到位等行为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查处。

五是建立一体化的长效监管机制。落实执法人员包保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落实监督机制,所有企业、所有排污口以及园区进出口全部安装监控设备,实行全天候监控,遏制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目前铁塔公司正在制定园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方案。建立群众举报受理机制,在园区设立举报箱,公布环保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实行即查即改。

(此信息由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供稿)


责任编辑:杨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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