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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2020年9月30日)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0-11-25 字号: 分享到:

2020年第8期(总第83)

咸宁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930

◆领导调研

谭海华调研督办斧头湖水葫芦打捞和

周边滨湖围垸小微水体整治工作

9 月 23 日,咸宁市副市长谭海华带队深入咸安区、嘉鱼县现场调研斧头湖咸宁水城水葫芦打捞和周边滨湖围垸小微水体整治情况,市、区生态环境局、水利和湖泊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人;咸安区、嘉鱼县人民政府、周边相关乡镇的分管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嘉鱼县八千亩相关闸口围垸、咸安区北洪港河入湖口水葫芦打捞工作情况后,谭海华要求,嘉鱼咸安两县要提高政治站位,不等不靠,标本兼治,长短结合,迅速开展水葫芦打捞工作。短期内治标,两县的水葫芦打捞工作要保证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市生态环境局要对打捞工作三天一通报,五天一核查,确保在 10 月底前完成各自辖区内的水葫芦打捞工作;长远看治本,要借鉴陆水河治理经验,在入斧头湖的闸口、河口等处设置活动式铁网栅栏,有效拦截水葫芦,并安排河道保洁人员对拦截的水葫芦、垃圾等水面漂浮物进行及时清理,从源头上控制水葫芦、垃圾等流入斧头湖。

在咸安区滨湖围垸内小微水体整治现场,市住建局、咸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官埠桥镇等单位分别汇报了滨湖围垸内水体整治现况和治理修复项目策划情况。谭海华指出,滨湖围垸是咸安老城区、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农业生产废水的汇集地,治理的范围广、难度大,市区两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配合、形成合力,要按照重点攻关与长远谋划相关结合的原则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力争一垸净水“向东流”。

(此信息由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供稿)

咸宁市领导到崇阳县青山水库

开展专项巡査

9月22日上午,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徐小兵率队赴崇阳县,对青山水库开展专项巡査。

徐小兵一行登上青山水库大坝,沿库堤徒步巡查,并对溢洪道、输水管闸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就水库目前水位情况、保护管理工作、库区周边生态环境及“清四乱”(乱占乱建、乱堆乱放、乱采乱挖、乱排乱倒)攻坚行动等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

徐小兵要求,要加强水库日常巡查和保洁力度,不断完善各项监管措施,主动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严厉打击责任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堆乱放、乱采乱挖、乱排乱倒等行为。对发现的每一项问题,要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按时限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

徐小兵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加强衔接配合,合力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形成齐抓共管、规范有序的河库管理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认识抓好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形成全民共同参与河道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为推进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此信息由市生态环境供稿)

◆工作动态

9月17日,咸宁市政府新闻办在咸宁市生态环境局举行第六场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会上,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熊峰通报了2020年度全市中央、省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嘉鱼县政府、通山县政府、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就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建筑垃圾收集管理等问题回答了新闻媒体提问。

2016年至2019年,我市收到中央和省级交办各类突出环境问题221个。截至9月10日,已完成整改销号203个,整改完成率91.8%,计划到今年底,完成整改销号问题220个,剩余1个涉及“退垸还湖”的问题,将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于2021年底完成整改销号。

全市各类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涉及空气质量改善、水生态环境建设、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系统自身建设等方面,我市大力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净土工程”,推动生态环境改善提升。通过近5年来的积极整改,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今年8月,省环境保护委员会通报的2019年度生态省建设考核情况中,我市被评为优秀,成绩位居全省第三名。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全力推动中央、省级交办的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高标准完成,做到真整改、真销号。聚焦防治臭氧污染、斧头湖水质改善等重难点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全面完成生态环境改善考核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做到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提升我市环境质量。

(此信息由市生态环境局供稿)

◆经验交流

咸宁市紧盯“四字”抓好突出环境

问题整改销号工作

今年以来,咸宁市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坚持以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盯“早”、“准”、“勤”、“严”,扎实推进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并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立足“早”,及时安排部署。年初,咸宁市就组织召开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制定下发了《全市2020年度全市中央省级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全市各类已整改销号突出环境问题自查自纠及现场核查抽查的通知》、《全市2020年度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考核评估办法》等一系列纲领性文件,为今年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是着眼“准”,抓好科学调度。对全市2020年计划整改销号的20个突出环境问题制定了问题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每月调度,每季交帐。各责任主体对照各自任务逐条逐项制定详细的整改落实方案,细化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能按期整改销号。今年以来,第一季度完成整改销号问题1个,第二季度完成整改销号问题3个,第三季度完成整改销号问题8个。

三是突出“勤”,强化督办指导。咸宁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认真履行督办、协调职责,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办指导,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松手。针对已经完成整改销号的任务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现场核查抽查等方式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对序时推进的整改任务倒排工期,挂账督办,确保督察整改工作按期全面完成。今年以来,咸宁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共组织督办和抽查核查5次,下发督查通报3期,下发督办通知23份,交办问题18个。

四是把握“严”,规范销号程序。对完成整改的突出环境问题,由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牵头,组织各整改责任主体对照整改方案开展验收,验收通过后由各单位共同填写销号确认表和验收确认表。同时,对已通过验收的整改任务,各责任主体将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等在当地主要媒体或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其中,中央级反馈问题还必须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继续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已通过验收认可且公示无异议的整改任务,各责任主体按照整改销号有关要求,对整改全过程规范整理整改销号台帐,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将销号台账报送到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其中,中央级反馈问题由市政府市长签字后向省督察办呈报销号,省级反馈问题由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向省督察办报备。

(此信息由市生态环境局供稿)

通城县全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堤固景美”

9月25日,通城县河湖长制、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在县委小礼堂召开,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行动起来,抓好抓实河湖长制、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工作,打造碧水蓝天净土美景,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的健康持续发展。

会议通报了2020年1至6月份河湖(库) 长巡查河湖库情况和2019年以来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情况,听取了2020年河湖长制、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相关乡镇和部门分别作了河湖长制工作述职。

2020年是中国“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的收官、“十四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同时也是持续发力全面强化水利行业监管的关键之年。通城县高标准推进河湖长制、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等各项工作。至6月底,三级河湖(库)长履职巡查4634次,发现问题358个,完成问题整改358个。完成11个乡镇4642处小微水体的复核及信息台账整理工作;按照上级河湖“清四乱”总体部署,建立四乱问题整改台账,发现问题13个,整改销号13个。

县长刘明灯要求,全县上下要深刻认识水利工作的重要性,工作再扎实,任务再细化,机制再创新,做好河湖长制、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等各项工作,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环境提升水生态。要按照“河畅、水清、岸绿、堤固、景美”目标,治理好河道采砂、河道垃圾、河道排污、河床违建、水利隐患,迅速掀起冬季水利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形成合力迅速修复整改水土保持遥感卫星图斑,开展巡河护河专项行动和水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推进河道绿化全覆盖。要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加饱满的干劲,更加扎实的措施,把河湖长制、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工作推向纵深,为全面建设“五个通城”贡献更多力量。

(此信息由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供稿)


责任编辑:杨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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