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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加强环境巡查与整改督办力度

来源:咸宁日报 日期:2018-11-21 字号: 分享到:

本网讯 记者朱哲、见习记者宋文 虎、特约记者孔帆升报道:13日下午,记者来到通山县通羊镇茅田村,在村民的指引下来到通山县路路通养护工程有限责任 公司,发现公司无任何运作迹象,已停止生产。 

据悉,该公司在茅田村设有一沥青搅 拌站,并建设了一套密闭喷淋除尘设施, 但由于大气污染设施不完善且使用的年限比较长,运维不到位,除尘效果不明显, 生产时的粉尘、噪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且该公司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 护设施未经验收前投入生产,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和《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规定。 

“我们在今年 7 月 2 号对这个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它存在配套建设设施不完善、粉尘污染比较明显的问题。”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这些问题,已于7月 19日下达了责令整改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粉尘污染。 

据介绍,县环保局于 8 月 16 日再次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已投入生产,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生产,正在进行选址搬迁。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巡查与整改督办力度,增加巡查人数和频次,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加快整改进度,解决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杨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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