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咸宁市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人社局 日期:2020-08-31 字号: 分享到:

咸职改办202015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人事科(人力资源部):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2070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咸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咸职改办〔202013号)等精神,现将我市工程(部分)、农业、档案、新闻、文化、党校、职业教育学校教师等系列2020年度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现在我市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应提供1社保缴费证明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根据职称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进行申报。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可申报职称,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且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推荐申报;自由职业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后推荐申报;中央、鄂驻咸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委托评审后可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可登录湖北省人社厅网站“专题专栏”内查找“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点击“申报评审条件”对照查看。

三、职数管理

应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申报时须由用人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和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的《2020年度事业单位高、中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1)。未完成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工作后,可在岗位设置比例内按岗推荐。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其他单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四、有关政策

(一)专业水平能力测试。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专业、级别应与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线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分不低于60分,通过率不超过80%。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测试,测试方式可采用笔试、说课、答辩、实际操作等形式考察申报人员专业理论知识,形成测试意见推荐申报,推荐结果当年有效,推荐单位填写《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3)。

(二)外语、计算机不作申报前置必备条件,能够反应申报人员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证书、应用成果等有效证书可作为评价依据,在量化评审时由评委会予以适量赋分。

(三)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其它系列(专业)职称的,应先平级转评。平级转评应在新的岗位上工作1年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未达到规定学历需破格,按破格条件申报。破格、平级转评申报需填写转评、破格表,按程序审批后申报。

(四)根据《关于进一步严肃评审工作纪律确保评审质量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5135)要求,继续教育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但可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可在量化评审时予以赋分。

(五)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选派或市委组织部选派,参加对口援外、援藏、援疆、援青等援助工作半年以上,且在服务期间参加职称评审,免于水平能力测试,申报时不受岗位职数限制,评审时予以加分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援派期间也可在受援地参加评审,评审结果按人事管理权限报职改部门备案。

(六)申报建设工程专业的人员在申报材料中所填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应提供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证书)和公司对项目管理员的任命文件。

(七)任职资格的取得必须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逐级审核、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发文确认等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问题,任职资格都将不予确认。

五、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

1.严格申报诚信制。本受理材料通知发布后,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向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论文、获奖、工作业绩以及社会评价等相关材料。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报送至用人单位。中、初级职称申报沿用往年方式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对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失信记录,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2.严格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用人单位推荐时,可制定不低于省级标准的单位推荐标准,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并签字,报送同级主管部门审核。凡用人单位未按程序推荐、审核把关不严、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相关问题移交主管部门。

3.严格逐级申报送审核查制。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和评委会办公室,应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审核复查环节工作。凡各行业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评委会办公室在审核复查中因玩忽职守,出现重大审查失误的,将予以通报。

六、申报材料制作要求

为提高申报材料的规范化,申报人员须将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填报材料应统一使用省职改办规定的表格复印件使用A4规格纸张。要求报送的材料主要包括:

(一)无需装订的材料

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3份,其中1份装订,其他装袋)。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按要求手工填写,“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二)需要装订的材料

个人申报材料按下列要求,按序编号、装订成册。

1.封面,标明“职称申报材料”,并注明申报资格、专业、姓名、单位、电话;

2.申报材料目录;

3.《诚信承诺书》1份;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须《2020年度事业单位高、中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6.相关资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社会缴费单据或聘任合同、学籍验证报告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各1份);

7.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1份;

8. 经审核的免试、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在市人社局网站“下载专区”查找);

9.注明申报意见的《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

10.《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继续教育证书》上含照片、姓名和记载参训情况的页面复印件;公需科目培训提供20162019年合格证书复印件;

11. 援外、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12. 其它体现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资料复印件,主要包括任现职以来获奖、专利、荣誉、课题、项目、论文等情况(附相关配套文件);

13. 在职在编人员提供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定2018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自由职业人员申报由单位出具相应年度考核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字盖章;

14.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不少于2000字,主要反映本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的成功作法、经验体会和工作业绩)。

(三)报审材料注意事项

1.所有报送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

2.申报人员择优选取本人各类具有代表性成果进行申报,所填写科研项目、获奖项目和论文数量报送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的1.5倍,超过视为无效。

3.推荐个人和单位进入(咸宁市人社局,下载专区2015职称申报录用系统单位版或个人版)”,申报单位和人员按要求录入信息并认真核对,由单位汇总并形成《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将导出数据同纸制材料一并上报市职称科。材料受理时间为:202091—930日。凡不按照规定内容、程序、时间及要求报送材料的本年度将不予受理,请各单位严格把关,遵照执行。

4.本部门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委托组织评审。

5.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评审费150元。

联系方式:市人社局职称科  8235615

址:咸宁市长安大道286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916

附件:1.2020年度事业单位高、中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2.诚信承诺书

    3.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人员情况登记表

    附件1:2020年度事业单位高、中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docx

    附件2:诚 信 承 诺 书.docx

     附件3: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人员情况登记表.docx

           咸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825

责任编辑:但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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