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湖北省地名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社会公示、市政府批准,现将咸宁市中心城区84条道路命名方案予以公告(附件)。
请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和广大市民群众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规范使用标准名称。
特此公告。
附件:咸宁市中心城区84条道路命名方案
咸宁市地名和界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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