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近期组织对咸宁市辖区的酒类食品100批次进行专项监督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总体情况:白酒50批次、黄酒10批次、配制酒20批次、其他蒸馏酒10批次、其他发酵酒1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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