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  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 解读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09日
  • 名  称:【部门解读】《咸宁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咸宁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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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方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行动方案》包括1个总体方案、1份咸宁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指挥部及十个专项行动指挥部名单和10个专项方案。主要内容为:

(一)六大污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

1.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绿色转型攻坚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巩固提升我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战役成果,争取到2025年实现我市化工产业园区化、绿色化、精细化发展,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2.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经过3—4年努力,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任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查缺补漏,强化监管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底前建立比较完善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

3.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赤壁市力争达到48%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6%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4.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到2023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处理)占比不低于75%。到2025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处理)占比不低于90%。

5.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加快推进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建设,严格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专项治理,全面提升港口船舶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

6.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进一步提升科学施肥水平;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实施连片池塘尾水治理,确保实现“十年禁渔”目标。

(二)四大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提升行动。

7.国土绿化攻坚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力争到2025年,完成造林绿化15.1万亩,完成森林质量提升95.84万亩,建设省级森林城市1个、森林城镇8个、森林乡村43个。

8.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有序部署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通过三年攻坚行动,努力构建“安全、和谐、健康、清洁、美丽”的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加快绿色崛起,打造长江流域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筑牢鄂南幕阜山生态安全屏障。

9.水资源保障攻坚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到2023年底前,完成跨县市区重要江河流城水量分配,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基本完成。到2025年底前,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6.38亿立方米以内,用水效率达到湖北省确定我市的“十四五”目标,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基流满足程度总体达到90%以上。

10.长江流域非法矮围整治攻坚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对我市长江流域非法矮围进行全面排查,开展集中清理取缔,做到应清尽清,能清速清,维护河湖水系通畅。

二、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和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有什么关系?

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总体为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的深化延续和调整,做到既衔接统一,又突出重点难点:

一是5个攻坚提升行动为标志性战役的延续深化。分别为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绿色转型、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国土绿化。

二是2个攻坚提升行动为5个标志性战役的优化整合。城镇污水处理和黑臭水体治理标志性战役整合为1个。港口、船舶和码头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整合为1个。

三是3个攻坚行动为已在开展或根据“十四五”新要求而新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障攻坚提升行动根据《长江保护法》等要求新增;非法矮围整治为已在开展和推进的工作。其他如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尾矿库综合治理、企业非法排污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5个标志性战役转入常态化监管和治理。

附件:

相关文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