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  源:咸宁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解读单位:咸宁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4日
  • 名  称:【部门解读】《咸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咸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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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鄂政发〔202138号)精神,市人民政府研究起草了《咸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下称《实施计划》)。下面,就《实施计划》作简要介绍。

一、背景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2014年,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强调“要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2021年,国务院印发了《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省委、省政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就全民健身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2017年,省政府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省政府2021年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建设群众身边的‘15分钟文化体育圈’”2021年,省政府印发了《湖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鄂政发〔202138号)。市委、市政府顺应新时代我市体育发展趋势,提出加快健康咸宁建设增进民生福祉,全域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打造美丽咸宁。2019年,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体育健身消费 助力体育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咸政办发〔201934号);市政府2022年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托幼、住房、出行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更加均衡、更加高效”。因此,编制好《实施计划》,对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将体育融入生活,进一步实现全民健身运动向全民健身活动的转变,推动我市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制过程

202112月,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开始研究起草《实施计划》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通过梳理问题短板、深入基层调研,认真总结分析“十三五”时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效果按照《湖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相关要求,确立“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的核心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形成《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各县市区体育部门、市直13个相关单位和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对反馈意见逐条研究吸纳20223月,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按照市司法局的法审程序,将《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202239日至49日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按照市司法局的3点审查意见,对《实施计划》进行了调整优化

三、总体考量

在《实施计划》文稿的起草过程中,经反复研讨,编制思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发展理念方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有关全民健身的重要讲话精神。核心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主线,将全民健身融入“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发展目标定位。

第二,在内容方面,即坚持一个总目标:推进体育强省建设咸宁实施;围绕两个战略: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秉承大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高质量发展、协调发展、融合发展和创新发展。坚持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育社会组织网络、科学健身指导服务重点人群健身服务、全民健身融合发展、全民健身氛围营造7方面规划布局。

第三,在目标任务方面,坚持实事求是、务实有效的原则,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把“十三五”时期我全民健身区域发展不均衡、供给不充足、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解决好,将五个重点工程作为“十四五”时期我市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的主抓手,完成各项定量、定性指标任务。

第四,在组织实施方面,强调要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全民健身事业的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各级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和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大政府投入,落实政策保障,强化“十四五”期间的过程监督和绩效考核工作,确保《实施计划》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四部分,可以概括为“1235,即围绕1个目标,瞄准2类指标,推动3融合,实施5工程。

(一)围绕1个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将全民健身融入“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发展目标定位。

(二)瞄准2类指标定性和定量指标,到2025年,构建符合咸宁经济社会发展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超过42%,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超过93.5%,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5名,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

(三)推动3大融合。一是深化“体教融合”,在“双减”政策背景下,出台相关政策,在校学生至少掌握1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养成终身锻炼的良好习惯,支持体育俱乐部进校园,举办市级青少年锦标赛,推进中小学体育考试改革,做好“省队市办”,恢复市体育运动学校。二是加强“体卫融合”。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将“体卫融合”融入咸宁大健康产业发展,将“323攻坚行动健康科普活动纳入社区运动会,研制出台慢病防治运动干预服务指南或科学运动处方三是促进体旅融合”,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国桂花城建设,推动户外运动项目与旅游深度融合,建设一批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体育旅游设施,培育1-2个山水田园特色的乡村体育旅游项目。

(四)实施5大工程一是民健身体育场地升级工程。推动各县市区“一场两馆”建设,申报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推进市全民健身中心(含市游泳馆)、全国门球基地、城区小微运动场地建设,完成市中心城区体育器材“适老化”改造,对成功申办省级及以上体育赛事活动的体育场馆给予政策、经费支持,提升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鼓励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二是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普惠工程。积极申办全国性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继续办好咸宁市运动会、咸宁马拉松等大型体育赛事,提升“香约温泉”“8.8全民健身日”等传统体育赛事活动品质,宣传推广冰雪运动,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和民族民间传统的体育赛事活动,重点推进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发展,加强赛事活动应急处置、疫情常态化防控、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工作。三是体育社会组织壮骨工程。出台《咸宁市市属体育社会组织评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等管理办法,发挥中共咸宁市体育行业委员会对全市体育社会组织的领导作用,推进全市各级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协会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改革,打造体育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品牌,加强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四是全民健身产业发展跨越工程。加强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创建,发展运动休闲业、体育用品制造业、体育教育培训业、体育彩票业等体育产业,推动体育企业建成一栋办公楼、一个训练馆、一个运营中心的“3个一”帮扶计划,加强体卫融合,设置体卫融合专项工作经费。五是全民健身体育品牌创建工程。提升“全国围棋之乡”品牌影响力,争创省级群众体育精品赛事,积极申办国家级门球、围棋、跆拳道、武术等赛事活动,争创“全国门球基地”,打造“全省攀岩基地”,创建1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

附件:

相关文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