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咸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咸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鄂政发〔2021〕38号)精神,积极推进体育强省建设咸宁实施,服务健康咸宁建设,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主线,将全民健身融入“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发展目标定位,为构建“武咸同城、市区引领、两带驱动、全域推进”作出积极贡献。到2025年,构建符合咸宁经济社会发展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超过42%,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超过93.5%,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5名,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建立全市各级政府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体育健身消费助力体育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完成各项定量、定性指标任务。谋划建设体育强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推动基层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实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融合化、多元化。
(二)增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全面落实《咸宁市中心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实施方案》,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计划,完善城乡体育场地设施。积极申报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等省级项目,开工建设全国门球基地项目,加快推动市全民健身中心(含市游泳馆)项目,完成城区小微运动场地、咸宁体育中心升级改造、中心城区体育器材“适老化”改造等项目,大力支持建设潜山体育文化公园项目。整合社会资源,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力度,规划建设满足百姓需要,适合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重点人群的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多功能运动场、足球场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以举办咸宁市运动会为契机,推动各县(市、区)新建“一场两馆”。到2025年,各县(市、区)基本实现“一场两馆”建设目标,新建居住社区健身设施配套基本达到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既有居住社区全民健身设施短板基本补齐,乡村全民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基本实现全覆盖。
深化体育场馆“双改”(改造功能、改造机制)机制改革,创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模式,提升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依法免费或者低收费对外开放;为社会资本投入的体育场地争取相关政策补助;通过深化“体教融合”,鼓励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
(三)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持续唱响“崇尚人人体育、共创美好生活”全民健身主题,积极申办全国性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争创1—2个省级群众体育精品赛事,打造“一县一品”全民健身赛事,举办咸宁市乡镇农民运动会,形成“群众天天有锻炼、村(社区)月月有活动、乡镇年年有赛事”的全民健身格局。继续举办好咸宁市运动会、咸宁马拉松、咸宁龙舟公开赛、全市社区运动会等大型体育赛事活动。进一步提升“香约温泉”迎新春系列活动、咸宁城区春季健步跑、8.8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汽车旅游集结赛、健身赶集会传统体育赛事活动品质。围绕彰显“全国围棋之乡”品牌,大力开展围棋项目培训和赛事活动。以北京冬奥会为契机,推动冰雪运动进校园,积极申办全省冰雪运动培训班,大力培养冰雪运动专业团队,支持九宫山滑雪场举办“骑进九宫山滑向全世界”的冰雪品牌赛事,拓展完善九宫山滑雪场户外场地设施。广泛开展气排球、网球、门球、广场舞、跆拳道、武术、龙舟等群众喜闻乐见和民族民间传统的体育赛事活动。重点推进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发展。
按照全省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指南目录参赛办赛,建立全市年度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指南目录。推动“双申”机制改革,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赛事活动,对成功申办省级及以上体育赛事活动的体育场馆给予政策、经费支持。加强赛事活动应急处置、疫情防控、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工作,保障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有序、高效开展。
(四)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网络。
发挥中共咸宁市体育行业委员会对全市体育社会组织的指导作用,结合“支部1234工作法”,构建党建引领、覆盖城乡、富有活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网络。完善全市各级体育总会建设,探寻体育总会向乡镇(街道)延伸,发挥各级体育总会的枢纽作用;建优建实全市各级单项体育协会,加强市级协会同省级、其他市州协会的学习交流和对县级协会的指导,发挥单项体育协会桥梁纽带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事业发展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创办体育项目俱乐部,主办、承办高水平体育赛事活动。
推进市体育总会和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改革,在党建引领、财务规范、人员齐整等方面逐步提升体育社会组织的自治、更新和发展能力。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培育一批以志愿服务为主,立足基层、服务百姓的示范性体育社会组织,创建1支体育社会组织乡贤志愿服务队,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把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志愿服务体系。
(五)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加强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广泛吸纳优秀教练员及退役运动员、在职或者退休优秀体育教师、市级体育名人等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组织参加国家级、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开展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推进科学健身讲座、健身技能培训、体育赛事活动等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普及推广健康理念、健身方法、运动技能,建立形成市、县、乡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体系。
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常态化,每年按时完成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建立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工作机制。在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布局国民体质监测站,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提高城乡国民体质抽样检测比例。办好“健康进万家”全民健身大讲堂活动,动员组织基层社区参与其中,扩大科学健身指导覆盖面。
(六)加强重点人群健身服务。
发挥全市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年体协等作用,推动职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少数民族等重点人群参与健身。修订完善《咸宁市参加省级体育竞赛奖励办法》并加以落实,对符合条件的人群应奖尽奖。开展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突出问题的科学普及和体育干预,引导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在体育锻炼中增强体质、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组织开展老年人健身锻炼,办好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身休闲项目。对公共体育场馆部分设施进行功能性改造,为更多残疾人士提供健身便利,办好残疾人各类赛事活动。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群众性健身活动,提高妇女身心健康水平。挖掘和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组队参加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七)深化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深化“体教融合”。在“双减”政策背景下,加快出台《关于加强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推进全市体育课程改革,在校学生至少掌握1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进一步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养成终身锻炼的良好习惯。积极融入全省“百俱进百校”活动,扶持12个市级青少年单项训练基地建设,适当增加训练基地数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青少年体育发展,探索训练基地和体育俱乐部进校园,大力开展体育训练指导和赛事活动服务,加强体育教师和教练员梯队建设。每年开展不少于5个项目的市级青少年锦标赛,为青少年运动员提供展示平台。积极推进全市中小学体育考试改革,科学制定选考项目,完善测试标准,注重过程评价。建立健全体教融合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做好攀岩等项目“省队市办”,恢复市体育运动学校,发挥县(市、区)级业余体校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的主力军作用。
加强“体卫融合”。将“体卫融合”融入咸宁大健康产业发展,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构建集运动营养、科学健身、伤病防护、心理调适为一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主动健身健康新模式。依托有条件的国内高校或者当地高校,研制出台慢性病防治运动干预服务指南或者科学运动处方。将“323”攻坚行动健康科普活动纳入社区运动会,联合卫健部门和社区,将体卫融合延伸至基层。
促进“体旅融合”。围绕武咸同城一体化发展,依托我市“北水南山”的地域优势和独特的红色资源,推动攀岩、水上、航空、冰雪、三车(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户外运动项目与旅游深度融合。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国桂花城建设,紧握体育项目招商引资的“金钥匙”,充分利用国家、省、市招商引资的相关政策,建设潜山体育文化公园、黑山汽车文化公园等体育旅游设施项目。实施“体育+乡村振兴”,培育1—2个山水田园特色的乡村体育旅游项目,助力乡村振兴。
(八)营造全民健身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引导市民树立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新理念,培养健康生活新方式,养成体育消费新习惯。大力弘扬全民健身文化,以北京冬奥会为契机,普及推广冰雪运动文化,发挥体育文化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加强对体育赛事活动的宣传报道,激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热情,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开展“健身1带1”全民健身活动,要求每1个在校学生掌握1项运动技能,带动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动员每1个家庭培养1项体育兴趣爱好,带动市民身心素质水平提升;倡导每1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1次比赛,带动职工积极向上工作态度;推动每1个县(市、区)每年举办1次大型体育赛事,带动当地体育消费水平。
三、重点工程
(一)全民健身体育场地升级工程。
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市城区“一河两岸”地域优势,全力推动市本级“一场两馆”建设和大型体育场馆功能升级,支持各县(市、区)“一场两馆”建设。通过挖掘山边、河边、湖边的“三边”存量用地和改造老旧厂房、闲置用地等,用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积极申报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多功能运动场、足球场、文体广场等。新建市全民健身中心(含市游泳馆)1个、体育公园1个、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项目100个,每万人拥有足球场达到1.2块。
(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普惠工程。
开展(参与)群众喜闻乐见、时尚休闲、民族民间的“百千万”〔百场省级、千场市县级、万场街道社区(乡镇村)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省级赛事活动要积极组队参与,市级赛事活动主要依托市体育总会、市单项体育协会等体育组织开展,县(市、区)级赛事活动主要利用当地资源特色打造县域特色品牌赛事活动,街道社区(乡镇村)主要通过社区运动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营造全民健身氛围,丰富群众体育文化生活。适当降低办赛门槛、创新办赛模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赛事,加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绩效评估,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评级评优机制。
(三)体育社会组织壮骨工程。
修定完善《咸宁市体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咸宁市市属体育社会组织评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等管理、考评办法。按时完成市体育总会和全市各级体育协会换届、改选工作,科学民主地选出各类组织领导班子,重点选好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会长。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改革,鼓励支持武术、跆拳道等有条件、有能力的单项体育协会通过教育培训、竞赛表演、体育用品等多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协会+企业”运作模式。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完善全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每年申办2个以上省级及以上青少年体育赛事,推动体育赛事市场化运作实施,进一步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
(四)全民健身产业发展跨越工程。
加强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创建,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大力发展运动休闲业,扶持发展体育用品制造业,夯实体育教育培训业,稳步扩大体育彩票业,在政策上帮扶体育产业,推动形成各体育企业建成一栋办公楼、一个训练馆、一个运营中心的“3个一”帮扶计划。加强体卫融合,设置体卫融合专项工作经费,通过体育赛事进基层,开展健康体检,开具运动处方,打造健康站点等方式,助力健身产业与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五)全民健身体育品牌创建工程。
提升“全国围棋之乡”品牌影响力,重点开展围棋“七进”活动。积极申办国家级、省级高水平门球赛事活动,全力办好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门球项目比赛,争创“全国门球基地”。加快攀岩项目场地设施建设,努力打造“全省攀岩基地”。全面推进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创建工作,通过场地设施、赛事活动、人才培养等方面全面提高县域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县域城市社会发展活力,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创建1个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体育强县(市、区)新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核心指标列入创文、创卫活动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发挥本地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和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建立部门联动、分工合作、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政策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各级财政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力度。严格落实体彩公益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或者擅自调整,保证体彩公益金重点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力度,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
(三)壮大人才队伍。加强教育、人社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优化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拓宽体育人才培养渠道,完善体育人才晋升机制,积极引导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其他领域人才加入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加大体育部门人员培训、挂职、交流力度,夯实人才基础,提升服务体育事业发展能力。
(四)实施绩效评估。定期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实施效果开展科学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进行跟踪督办。到2025年,各地体育部门负责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体育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