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推动稳增长、扩投资安排部署,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22〕17号)要求,制定我市落实措施,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
二、工作重点
聚焦重大基础设施五大领域和政府专项债券九大领域,重点围绕交通物流、水利、流域综合治理、数字经济、城市基础设施、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公共卫生、能源等八个方面,推动一批重大项目提前审批、提前开工建设,带动全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三、落实措施
《实施方案》按照省政府11条政策举措要求和我市实际,细化为五大类16条具体落实措施。
1.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包括强化招商引资、加强项目“三库”管理2个方面。
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地位,聚焦大健康、食品饮料、清洁能源、冶金建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智能机电、商贸物流、农产品加工等10个重点产业链,研究制定产业招商地图,做好重点产业链分析研判,实现精准延链、补链、强链。
建立储备项目库、前期项目库、建设项目库(三库),确保每年储备项目不低于1万亿,完成审批(核准、备案)、具备开工条件的前期项目不低于300个,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亿元。
2.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加强前期工作经费保障、优化项目审批2个方面。
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保障项目前期工作需要。
对建设内容单一,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项目,可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优化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程序,符合评审条件下,随到随评,限时办结,不作为项目招投标和开工前置条件。
3.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包括加强项目融资支持、重大项目用地保障、优化项目用能服务、优化项目环评管理、推动节能降碳、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平衡、保障企业用工需求7个方面。
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服务,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积极对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对高速公路项目采取收益高低搭配、以丰补欠方式进行投资人招标。
统筹“三区三线”划定,着力对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预留发展空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允许继续使用增减挂钩指标报批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地方难以保障的由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报省级统筹,所需经费可纳入项目造价。
积极探索推进新建项目用能采用新能源就近直接交易方式,加快“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满足企业用气需求。对新建抽水蓄能项目积极争取向上申报新能源指标匹配奖励,支持项目业主建设风光荷储一体化基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免于办理环评手续。
支持金融机构为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重点领域和正处于发展起步阶段、促进碳减排空间较大的行业、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统筹制定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调剂方案,重点项目建设所需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可以从“十四五”期间拟替代关停的现有企业、设施或者治理项目形成的主要污染物削减量中预支。替代削减方案须在建设项目投产前落实到位。
建立完善服务企业招工用工长效机制,保障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开展“重点企业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月”、“遍访企业解难题”专场招聘会、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会、园区企业综合招聘会等,强化企业用工和人才供给。
4.加快重大项目推进。包括加快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加大企业技改支持、加强重大项目调度管理3个方面。
聚焦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的9大领域和新增新基建、新能源等领域,加强项目储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办理,形成储备一批、发行一批、建设一批的滚动接续机制。用好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主动对接金融活水支持我市基建投资领域项目建设。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技改力度,逐步增加市直工业企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资金规模,将市级“科技副总”纳入市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范围,加快推进企业进行智能化升级、集群化发展、服务化延伸、绿色化转型和安全化管控。
支持重点项目实施技改,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按一定比例对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入或生产性设备购置投资给予补助。
建立管行业就要管项目、管行业就要管投资工作机制,对重点项目实行月度动态监测,按月分析行业投资运行情况。
5.积极争取和推进试点示范。包括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推进国土绿化试点示范2个方面。
以入选省级示范城市为契机,从流域、区域、城市、社区四个方面实施一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按照山水格局、立地条件、生态建设需求和相对集中连片的要求,推动咸宁建成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区、碳汇增效示范区、油茶高效示范区、“两山”转化示范区、竹产业科技创新高地,进一步实现资源总量增加、森林质量提升、促进林业碳汇等目的,推动长江生态区高质量发展,探索出具有全国代表意义的国土绿化典型示范模式。
四、保障措施
健全完善全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遍访企业解难题”活动,加大对投资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社会预期,增强投资信心,营造抓项目、促基建、扩投资的浓厚氛围。将投资和项目建设作为“拼搏赶超”重要内容,定期评比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