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咸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64号)要求,提升公民科学素质,营造创新社会氛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咸宁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6%,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提升,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科普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动能显著增强,适应创新发展需要的现代科普体系更加完善,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二、开展五项提升行动
(一)开展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推进各年龄段青少年科学教育。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育人全链条,深入开展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进校园系列活动,让更多的青少年心怀科学梦想、树立创新志向。根据不同阶段青少年群体特点,将提升科学素质的目标贯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各个阶段。加强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推进中小学启发式、探究性教学,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科学教育质量评价和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制度,引导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加强高等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充分利用、合理开放高校丰富的科技资源和教育资源,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加强职业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加强校园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络设施、科普设施等基础配备,推进科普教育学校、青少年科学工作室、中小学校实验室、农村中小学科技馆等建设。
2.推动科学教育资源多元化衔接。构建校内外科普资源协同育人机制,助力“双减”工作有效实施。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博物馆、图书馆、规划展览馆和科普教育基地等各类科普场所开展优质、多元、丰富的青少年科学探究与实践活动,形成多方参与的科学教育氛围。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科技兴趣、科学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广泛开展青少年科学(技)节、科学营、科学调查体验、人工智能科普、科技小论文(小发明、小制作)、科普报告会、科普研学、流动科技馆等活动,通过举办各类青少年科技、科普竞赛比赛等为青少年搭建学习、交流和展示平台。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适合青少年的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教育和生理卫生、心理健康、自我保护等安全健康教育知识进校园活动。
3.加强科学教师队伍建设。建立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学教师队伍,完善中小学科学课教师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的培养、调配和激励机制,将科学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外的科技辅导任务计入工作量,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将科学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新科技知识和技能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课程,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科学素养和业务能力。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农村学校科学教师培训力度。加强幼儿科普教师队伍建设与交流培训。
(二)开展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培育高素质现代农民。围绕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加大农村人才培养力度,培育高素质农民、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业科技人才、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加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培育,加快培养农业急需紧缺人才。组织农民参加技能大赛、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传播先进生产经营理念和农村服务信息。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提升农村妇女科技文化素质。
2.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发挥科技特派员、科普专家、科技专家服务团等作用,组织动员科技人员深入乡村开展科学普及、科技咨询、技术指导、成果转化、示范推广、产业规划等科技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体系,引导农村专业技术类学(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促进科技助农、科技惠农。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和巾帼健康行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和妇女的关爱服务。鼓励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建设完善一批科技小院、专家大院。加强各级特色产业科普基地建设,推进“产业+科普”模式,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
3.开展农村科普活动。重点围绕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培养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普文化进万家、“三送”农业科技下乡、健康中国咸宁行、巾帼健康大讲堂、安全生产月、全民健身等活动。
4.加强农村科普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社会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农村科普,提高农村科普供给能力。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推动优质科普资源落地应用。完善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设施的科普资源配置,设立科普阅览室、科普活动室、科普e站、科普宣传栏。在有条件的镇村建设科普广场,设置科普大屏等科普服务设施,拓展科普宣传阵地。
(三)开展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等活动。
2.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科普教育活动。构建多层次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开展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水平和创业能力。大力开展各类劳动和技能竞赛,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围绕保障职业安全健康、提升职业技能、促进创新创造、安全生产教育等内容,广泛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安全生产月”等主题科普活动。发挥“科创中国”平台作用,组建科技服务团队,推动企业探索技术创新,提升劳动者科学素质。
3.完善队伍建设和阵地功能。加强企业科协等组织建设,开展职工科普教育,培育企业创新文化,发挥企业产品技术优势,面向社会提供科普服务。鼓励引导群团组织、行业协会、社会机构等为城镇劳动者开展科技服务。加强社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科普惠民社区(村)建设,完善社区(村)科普设施条件。
(四)开展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完善老年人信息素养服务体系。加强家庭、社区、社会协同,提高老年人信息素养。依托老年大学、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社区科普大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养老服务机构等,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应急、预防诈骗和鉴别谣言等能力,满足老年人对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发展的需求,让老年人更好更快地适应智慧城市生活。
2.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依托各医疗卫生机构,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科普园地、党建园地等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利用各类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让老年人在获取科技知识的同时,树立健康观念,提高健康素养,养成健康的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
3.开展银龄科普行动。充分利用公共科普资源,向老年人提供贴心和周到的科普服务。加强老年人科普资源供给,发挥老年协会、老科协、老年大学等组织作用,开发老年人乐于接受的各种科普资源,开设特色实用的老年人科普教育课程和活动。鼓励老年人参与科学文化知识传播、专业技能传授、科技开发应用和咨询服务等活动,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科技志愿服务方面作用,营造老年人参与科普服务工作的良好环境。
(五)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把科学素质教育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纳入党政机关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课程体系建设,把科学素质教育课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计划,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以新发展理念指导工作的能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在公务员录用及考核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党政机关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2.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鼓励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积极参与科普活动、参加科技志愿服务,带头讲科学、学科学,弘扬科学精神。举办科普报告会、科普讲座、现代科技知识讲座,开展科普进机关、进党校等活动,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强化科学思维、提升治理能力。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参观学习。
三、推进五项重点科普工程
(一)推进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与宏观指导,完善总体布局,增加总量供给,提高使用效率。将科技馆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市科技馆建设,加快县级科技馆建设,逐步实现县县建有科技馆或者特色科普展教馆。推进科技馆免费开放,常态化开展流动科技馆等巡展服务,扩大服务覆盖面,形成一批精品展览和品牌教育活动。加强市、县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和管理,争创一批国家、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加强科普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和能力提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探索完善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激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2.推进科普资源共建共享。鼓励各行业、部门建立科普教育基地,加大面向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推动青少年宫、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体育馆、游泳馆、文化礼堂、各类培训基地和文化场所等增加科技教育内容,加快推进科普展陈资源、科教活动、数字科普等资源入驻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将科普融入公共设施建设,引导和促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园、商场、影院、车站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因地制宜推进科普公园、科普湿地、科普小镇、科普广场建设。
(二)推进科普信息化工程。
1.推进科普信息化创新升级。加快智慧科普建设,推进科普资源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农村倾斜。促进数字赋能科普,提升科普服务的精准度,推动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的创新升级。建设“科普咸宁”网络平台,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介,开展直播科普、远程科普、云游科普等活动,积极推动“科普中国”“科普湖北”落地应用,有效提升科普传播覆盖面和影响力。
2.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大力实施“互联网+科普”,推动信息技术手段在科普中的应用。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打造全媒体、全平台科学传播矩阵。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平台优势,开办各类科普栏目、科普专刊,传播科普短视频等科普资源。繁荣科普创作,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提升优质科普资源的创作和传播能力,支持和开发贴近群众、贴近基层且适于网络传播的原创性优秀科普作品。
(三)推进应急科普工程。
1.建立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智库专家、媒体紧密联系互动,及时准确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整合资源建立常态化应急科普专家库和科普资源信息库。
2.开展应急科普宣教活动。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利用防灾减灾日、气象日、消防日、安全生产月等开展知识宣讲、技能培训、案例解读、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应急科普宣教活动,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应急科普内容建设,针对不同人群开发、储备应急科普内容资源,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传。推进在科技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拓展应急科普宣教阵地。
(四)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市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推动在科技奖项评定、科技创新基地考核中纳入科普工作指标,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引导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积极发挥科技社团和科技工作者作用,推动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促进学术资源向科普资源转化。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拓展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和机会。积极导入“科创中国”创新资源,把科技人才集聚的势能转化为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的新动能。
2.推动科技成果向科普转化。引导科普机构、科研机构和企业等,挖掘和开发具有咸宁特色的科技资源,加强对科学研究过程的宣传,鼓励通过开发优秀科普作品推动科技成果向科普产品的转化。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加大科普资源开发开放,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及时传播最新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成果,推动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等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提升企业服务社会功能,引导支持企业建设科普展示馆。
3.支持鼓励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工作。调动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加强科技伦理建设,涵养优良学风,增强科技工作者的科普责任和使命感。通过宣传教育、能力培训、榜样示范等多种方式,提升科技人员的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
(五)推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1.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开展全域科普建设,提升基层科普服务水平。推进科技志愿服务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建立和完善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壮大科技志愿者队伍,促进科技志愿服务向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加强科普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科普传播能力。
2.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深入开展巾帼大讲堂、科学大讲堂、科普公开课、科学素质网络竞赛、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防灾减灾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气象日、世界环境日、全民健身日、“双创”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提升科普活动影响力。
3.推进科普队伍建设。加强专职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教育、科普传播、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发展壮大科普专家团队。开展培训、比赛等活动,提高科普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加强基层科普队伍建设,发挥学校校长、医院院长、农技站站长等作用,带动中小学科学教师、农业技术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工作。加强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加强女性科技创新、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抓好任务落实,将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规划、计划内容,扎实开展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合力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市科协要切实履行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担当起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主体责任,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地区科技创新相关规划和各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全面推进本地区科学素质建设。
(二)健全长效机制。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完善科普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将科普人才列入各级各类人才奖励和资助计划。健全科普工作者的考核评价体系,支持高校院所及各类企事业单位给予科普与科技创新同等待遇。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科学素质建设先进事迹,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激励。加强对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工作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及时通报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情况。
(三)完善保障条件。加大经费保障投入力度,各级政府按照规定安排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积极拓展科普资金多元化来源渠道,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科普事业的投入。建立完善科普投资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强化项目科学管理。
附件: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
附件
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
重点任务 | 主要措施 | 责任单位 |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 1.推进各年龄段青少年科学教育。 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育人全链条,开展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进校园系列活动。加强各阶段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加强校园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市科协 |
2.推动科学教育资源多元化衔接。 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博物馆、图书馆、规划展览馆和科普教育基地等各类科普场所开展青少年科学探究与实践活动。 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适合青少年的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教育、安全健康教育、心理健康知识进校园活动。 广泛开展青少年科学(技)节、科学营、科学调查体验、人工智能科普、科技小论文(小发明、小制作)、科普报告会、科普研学、流动科技馆等活动,举办各类青少年科技、科普竞赛比赛。 | 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团市委、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市科协 | |
3.加强科学教师队伍建设。 将科学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外的科技辅导任务计入工作量,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科学素养和业务能力。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农村学校科学教师培训力度 |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 |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 行动 | 4.培育高素质现代农民。 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加大农村人才培养力度,培育高素质农民、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业科技人才、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 | 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妇联 |
5.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发挥科技特派员、科普专家、科技专家服务团等作用,组织动员科技人员深入乡村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和巾帼健康行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和妇女的关爱服务。鼓励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加强特色产业科普基地建设。 | 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市科协 | |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 行动 | 6.开展农村科普活动。 重点围绕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内容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培养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 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普文化进万家、“三送”农业科技下乡、健康中国咸宁行、巾帼健康大讲堂、安全生产月、全民健身等活动。 | 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民宗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妇联 |
7.加强农村科普服务平台建设。 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完善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设施的科普资源配置。在有条件的镇村建设科普广场等科普服务设施。 | 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 | |
(三)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 8.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开展城镇劳动者科学教育和活动。 | 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
9.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科普教育活动。 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等,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水平和创业能力。大力开展各类劳动和技能竞赛,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围绕保障职业安全健康、提升职业技能、促进创新创造、安全生产教育等内容,开展主题科普活动。 | 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卫健委、市妇联 | |
10.完善队伍建设和阵地功能。 引导企业建立科协组织,面向职工开展科普教育。推进科普惠民社区(村)建设。 | 市科协 | |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 11.完善老年人信息素养服务体系。 依托老年大学、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社区科普大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养老服务机构等和社区科技志愿服务活动,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应急、预防诈骗和鉴别谣言等能力。 |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科协 |
12.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 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科普园地、党建园地等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 | 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 |
13.开展银龄科普行动。 发挥老年协会、老科协、老年大学等组织作用,开发老年人乐于接受的各种科普资源,开设特色实用的老年人科普教育课程和活动。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科技志愿服务等方面作用。 | 市委组织部、市科协 | |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 行动 | 把科学素质教育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纳入党政机关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将科学素质教育课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计划。在公务员录用及考核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党政机关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委党校 |
15.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 举办科普报告会、科普讲座、现代科技知识讲座,开展科普进机关、进党校等活动。 |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委党校、市科协 | |
(六)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 16.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将科技馆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市科技馆建设,加快县级科技馆建设,逐步实现县县建有科技馆或者特色科普展教馆。积极开展各级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探索完善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和措施。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协 |
17.推进科普资源共建共享。 推动青少年宫、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体育馆、游泳馆、文化礼堂、各类培训基地和文化场所等增加科技教育内容。因地制宜推进科普公园、科普湿地、科普小镇、科普广场等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建设。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旅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
(七)科普信息化工程 | 18.推进科普信息化创新升级。 推进科普资源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建设“科普咸宁”网络平台,积极推动“科普中国”、“科普湖北”落地应用。 | 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科协 |
19.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 大力实施“互联网十科普”。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平台优势,开办各类科普栏目、科普专刊,传播科普短视频等科普资源。 繁荣科普创作,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支持和开发贴近群众、贴近基层且适于网络传播的原创性优秀科普作品。 | 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科协 | |
(八)应急科普工程 | 20.建立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 及时准确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整合资源建立常态化应急科普专家库和科普资源信息库。 | 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委、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市科协 |
21.开展应急科普宣教活动。 利用防灾减灾日、气象日、消防日、安全生产月等开展知识宣讲、技能培训、案例解读、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应急科普宣教活动。 加强应急科普内容建设,针对不同人群开发、储备应急科普内容资源,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 | 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气象局 | |
(九)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 22.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 推动在科技奖项评定、科技创新基地考核中纳入科普工作指标,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引导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 | 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
23.推动科技成果向科普转化。 引导科普机构、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加强对科学研究过程的宣传,鼓励通过开发优秀科普作品推动科技成果向科普产品的转化。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和科普活动。 | 市科技局、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 |
24.支持鼓励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工作。 加强科技伦理建设,涵养优良学风,增强科技工作的科普责任和使命感。提升科技人员的科普能力。 | 市科技局、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市科协 | |
(十)基层科普能力提升 工程 | 25.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 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加强科普信息员队伍建设。 | 市委宣传部、市科协 |
26.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 开展各类主题科普活动。 |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27.推进科普队伍建设。 加强专职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教育、科普传播、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加强基层科普队伍建设,发挥学校校长、医院院长、农技站站长作用。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加强女性科技创新、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 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妇联、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市科协 | |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 28.推进工作落实和目标管理考核。 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抓好任务落实。 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纳入本地区科技创新相关规划和各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十二)健全长效机制 | 29.建立健全各项长效工作机制。 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 完善科普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将科普人才列入各级各类人才奖励和资助计划。健全科普工作者的考核评价体系,支持高校院所及各类企事业单位给予科普与科技创新同等待遇。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激励。 加强检查评估,及时通报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情况。 |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科协 |
(十三)完善保障条件 | 30.加强经费保障。 加大经费保障投入力度,各级政府按照规定安排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科普事业的投入。 | 市财政局、市科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