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部、局、委)、各直属中心、市直派驻机构、园区企业:
《咸宁高新区青年人才“提升工程”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咸宁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咸宁高新区综合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咸宁高新区青年人才“提升工程”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咸宁高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条件
在高新区创业就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2年9月5日(含当天)起,新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在取得新学历学位后与园区企业(含高新区机关,仅限无编制人员)续签两年以上服务协议的人才;
2.2022年9月5日(含当天)起,新取得正高、副高职称,且在新取得职称后与园区企业(含高新区机关,仅限无编制人员)续签两年以上服务协议的企业人才。
同一扶持对象不得重复申报。
二、补贴标准
1.学历学位提升补贴: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次性补贴3万元,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次性补贴1万元。
2.职称提升补贴:取得正高职称一次性补贴1万元,取得副高职称一次性补贴0.5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集中申报。每年第一季度集中受理申报,企业收集汇总本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申报材料,集中向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1.学历学位提升补贴。需提供《学历学位提升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提升前和提升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注册下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服务承诺书》及上年度社保缴纳证明等资料。
2.职称提升补贴。需提供《职称提升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提升前和提升后职称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服务承诺书》及上年度社保缴纳证明等资料。
(二)资料审核。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请对象基本情况、学历学位或职称提升情况、劳动合同、购买社保等情况。
(三)补贴拨付。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四、跟踪管理
1.申报对象所在企业应加强对受补贴对象工作的支持和管理,享受补贴对象工作发生变动的,应第一时间通知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补贴对象离开咸宁高新区时没有达到《服务承诺书》约定期限的,咸宁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有权追回补贴资金。
2.补贴资金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和拨付。申报对象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采取弄虚作假方式,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对象补贴资格,追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按程序纳入失信名单。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两年,解释权归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附件1
咸宁高新区学历学位提升补贴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人员基本情况 |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 族 | 籍 贯 (国 籍) | 户 籍 所在地 | ||||||
政治面貌 | 职称 | 首次来咸 工作时间 |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护照号码)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现居住 地址 | ||||||||
原有学历 学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提升后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申报金额(元) | ||||||||
个人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信息均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不实之处,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签 名: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 意见 | (XXX,X年X月进入我单位工作,系我单位正式在职干部(职工),X年X月取得XX学历学位,同意申请学历学位提升补贴) (盖 章) 年 月 日 | |||||||
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审核意见 | (经审核,该申请人符合/不符合申报条件,同意/不同意发放补贴,补贴金额 元)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咸宁高新区职称提升补贴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人员基本情况 |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 族 | 籍 贯 (国 籍) | 户 籍 所在地 | |||||
政治面貌 | 婚姻现状 | 首次来咸 工作时间 |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护照号码)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现居住 地址 | |||||||
原有职称 | 提升后职称 | ||||||
申报金额(元) | |||||||
个人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信息均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不实之处,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签 名: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 意见 | (XXX,X年X月进入我单位工作,系我单位正式在职干部(职工),X年X月取得XX职称,同意申请职称提升补贴) (盖 章) 年 月 日 | ||||||
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审核意见 | (经审核,该申请人符合/不符合申报条件,同意/不同意发放补贴,补贴金额 元)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