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概要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
申报期间 | 每年第一季度 |
适用范围 | 园区青年人才 |
适用地区 | 咸宁高新区 |
政策依据 | 关于印发咸宁高新区青年人才“提升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流程 | 1.申报对象将申报资料提交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2.发放补贴。 |
咨询电话 | 0715-8209916 |
申报条件 | |
在高新区创业就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2022年9月5日(含当天)起,新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在取得新学历学位后与园区企业(含高新区机关,仅限无编制人员)续签两年以上服务协议的人才;2022年9月5日(含当天)起,新取得正高、副高职称,且在新取得职称后与园区企业(含高新区机关,仅限无编制人员)续签两年以上服务协议的企业人才。同一扶持对象不得重复申报。 | |
优惠内容 | |
1.学历学位提升补贴: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次性补贴3万元,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次性补贴1万元。 2.职称提升补贴:取得正高职称一次性补贴1万元,取得副高职称一次性补贴0.5万元。 | |
需要材料 | |
1.学历学位提升补贴:需提供《学历学位提升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提升前和提升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注册下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服务承诺书》及上年度社保缴纳证明等资料。 2.职称提升补贴需提供《职称提升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提升前和提升后职称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服务承诺书》及上年度社保缴纳证明等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