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  源: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解读单位: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8日
  • 名  称:文字解读:咸宁高新区青年人才“提升工程” 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咸宁高新区青年人才“提升工程” 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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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概要

主管部门

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申报期间

每年第一季度

适用范围

园区青年人才

适用地区

咸宁高新区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咸宁高新区青年人才“提升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申报对象将申报资料提交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2.发放补贴。

咨询电话

0715-8209916

申报条件

在高新区创业就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2022年9月5日(含当天)起,新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在取得新学历学位后与园区企业(含高新区机关,仅限无编制人员)续签两年以上服务协议的人才;2022年9月5日(含当天)起,新取得正高、副高职称,且在新取得职称后与园区企业(含高新区机关,仅限无编制人员)续签两年以上服务协议的企业人才。同一扶持对象不得重复申报。

优惠内容

1.学历学位提升补贴: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次性补贴3万元,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次性补贴1万元。

2.职称提升补贴:取得正高职称一次性补贴1万元,取得副高职称一次性补贴0.5万元。

需要材料

1.学历学位提升补贴:需提供《学历学位提升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提升前和提升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注册下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服务承诺书》及上年度社保缴纳证明等资料。

2.职称提升补贴需提供《职称提升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提升前和提升后职称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服务承诺书》及上年度社保缴纳证明等资料。


附件: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咸宁高新区青年人才“提升工程”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