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部、局、委)、各直属中心、市直派驻机构、园区企业:
《咸宁高新区硕博人才“倍增工程”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咸宁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咸宁高新区综合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咸宁高新区硕博人才“倍增工程”
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咸宁高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格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国敬业,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年龄一般在48周岁以下,拥有相应学历的硕博人才,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2年9月5日(含当天)起,首次来高新区创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工作一年以上;
2.自2022年9月5日(含当天)起,企业柔性引进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企业累计工作3个月以上;
3.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需求。
二、支持政策
(一)个人补贴。1.对企业新引进的全职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的,每年给予4万元安家补贴,其它院校的每年给予3万元安家补贴,在高新区工作期间每满1年补贴1次,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2.对企业新引进全职硕士研究生的,“双一流”院校的,每年给予2万元安家补贴,其它院校的,每年给予1.5万元安家补贴,在高新区工作期间每满1年补贴1次,累计不超过3年。
(二)企业补贴。支持园区内企业主动对接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开展科研(课题)攻关、技术服务。企业每接收一名博士(含在读博士研究生),且当年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给予接收企业0.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企业每接收一名硕士(含在读硕士研究生),且当年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给予接收企业0.2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三)发展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优先支持申报咸宁市和高新区人才计划;入选了市、区人才计划的,不再享受本意见规定的补贴待遇。
高新区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通过“招硕引博”等人才招引计划并被录用的,可按照上述个人补贴政策申请补贴,补贴标准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集中申报。每年第一季度,受理上年度政策兑现申请。企业收集汇总本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申报材料,集中向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1.个人补贴申报。首次申报时,需提供《咸宁高新区硕博人才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注册下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上年度社保缴纳证明、工资流水等资料;再次申报时需提供《咸宁高新区硕博人才补贴申请表》及上年度社保缴纳证明、工资流水。
2.企业补贴申报。企业需提供《咸宁高新区硕博人才补贴申请报告》及硕博人才信息汇总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作协议或委托研发协议复印件、硕博人才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籍证明(在读人员)、支付报酬凭证、工作时间证明等材料。
(二)资料审核。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企业及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学历信息、劳动合同、合作协议、购买社保等情况。
(三)补贴拨付。符合条件的由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四、跟踪管理
1.博士、硕士研究生所在企业应加强对受补贴对象工作的支持和管理,享受补贴对象工作发生变动的,应第一时间通知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补贴对象离开咸宁高新区的,终止相关政策支持;在咸宁高新区范围内发生工作单位变动的,享受补贴时间连续计算,新、老单位累计不超过3年。
2.硕博人才“倍增工程”补贴资金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和拨付。申报对象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将不定期开展回访,对采取弄虚作假方式,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对象补贴资格,追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按程序纳入失信名单。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两年,解释权归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附件1
咸宁高新区硕博人才补贴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人员基本情况 |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 族 | 籍 贯 (国 籍) | 户 籍 所在地 | ||||||
政治面貌 | 职称 | 首次来咸 工作时间 | ||||||
学 历 学 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护照号码)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现居住 地址 | ||||||||
申请年度 | 申请金额(元) | |||||||
所属单位 意 见 | (XXX,XX学历,X年X月进入我单位工作,系我单位正式(或柔性引进)在职干部(或职工),同意申报)
(盖 章) 年 月 日 | |||||||
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审核意见 |
(经初审,该申请人符合/不符合申报条件,同意/不同意发放补贴,补贴金额 元)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咸宁高新区硕博人才补贴申请报告(模版)
咸宁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咸宁高新区硕博人才“倍增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为不断壮大公司人才队伍,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上年度,我公司共柔性引进博士×人,硕士×人。按照每接收1名博士(含在读博士研究生),且当年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给予接收企业0.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企业每接收一名硕士(含在读硕士研究生),且当年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给予接收企业0.2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的标准,现申请补贴共计×元。
附件:1.××公司接收博士研究生名册
2.××公司接收硕士研究生名册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
××公司接收博士研究生名册
接收单位(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学历 学位 | 毕业(就读)院校及专业 | 学籍状态(毕业/在读) | 引进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 | 引进方式(全职、柔性等) | 联系方式 | 备注 |
附件2
××公司接收硕士研究生名册
接收单位(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学历 学位 | 毕业(就读)院校及专业 | 学籍状态(毕业/在读) | 引进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 | 引进方式(全职、柔性等) | 联系方式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