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概要 | |
主管部门 |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
申报期间 | 2022年6月24日-2027年6月23日 |
适用范围 | 上市挂牌企业 |
适用地区 | 咸宁市 |
政策依据 | 《咸宁市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若干措施》 |
办结时限 | 视具体情况定 |
办理流程 | 该奖励事项实施“免申即享”,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自主申报。符合奖励申请条件的企业向市金融局提供申请材料后,由市金融局指导管理科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作为“三重一大”事项向局党组请示拨付奖励; 3.局党组审议通过后,根据财务相关规定拨付奖励资金。 |
咨询电话 | 8217661 |
申报条件 |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在科创板、创业板成功注册发行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和北交所上市;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融资投入本市实体;市内企业按照规定异地“买壳”或者“借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我市的。具体内容详见政策原文 | |
优惠内容 | |
1.实施企业上市奖励;2.畅通企业上市“绿色通道”;3.完善企业上市工作保障机制。 | |
需要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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