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  源: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 解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4日
  • 名  称:文字解读:《咸宁市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咸宁市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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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概要

主管部门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申报期间

2022624-2027623

适用范围

上市挂牌企业

适用地区

咸宁市

政策依据

《咸宁市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若干措施》

办结时限

视具体情况定

办理流程

该奖励事项实施“免申即享”,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自主申报。符合奖励申请条件的企业向市金融局提供申请材料后,由市金融局指导管理科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作为“三重一大”事项向局党组请示拨付奖励;

3.局党组审议通过后,根据财务相关规定拨付奖励资金。

咨询电话

8217661

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在科创板、创业板成功注册发行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和北交所上市;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融资投入本市实体;市内企业按照规定异地“买壳”或者“借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我市的。具体内容详见政策原文

优惠内容

1.实施企业上市奖励;2.畅通企业上市“绿色通道”;3.完善企业上市工作保障机制。

需要材料

  1. 奖励申请报告;2.根据企业申报奖励的类型,提供对应交易所出具的证明材料;3.企业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附件:

相关文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