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  源: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 解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4日
  • 名  称:文字解读:《咸宁市“再担园区贷”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咸宁市“再担园区贷”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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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宁市惠企政策解读表


政策概要

主管部门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申报期间

2022614日 —2025613

适用范围

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注册及纳税的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市场主体和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适用地区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咸宁市“再担园区贷”实施方案》的通知(咸金发〔20223号)

办结时限

视具体情况定

办理流程

1.企业自主申报。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向所在地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填写《咸宁市“再担园区贷”推荐表》。

2.部门高效办理。企业提交申请后,由高新区管委会作为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在《咸宁市“再担园区贷”推荐表》中签署初审意见,向合作银行和担保机构进行推荐。银行和担保机构联合开展尽职调查,分别对担保贷款项目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审批,并在《咸宁市“再担园区贷”推荐表》中签署意见。

3.贷款快速发放。审批通过后,企业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等,担保机构与企业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等,银行和担保机构签订《保证合同》等。签订后,银行需尽快将贷款发放至企业账户。并由担保机构按照湖北省新型政银担合作协议要求,将合作业务报至省再担保集团审核备案,出具《再担保业务确认书》。

咨询电话

8101028

申报条件

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注册及纳税的,符合《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文件规定的企业

优惠内容

银行实行优惠利率,担保机构按年化0.5%向被担保企业收取担保费,省再担集团收取的再担保费从担保费中列支,不另外增加企业成本。

需要材料

《咸宁市“再担园区贷”推荐表》一式三份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咸宁市“再担园区贷”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