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惠企政策解读表
政策概要 | |
主管部门 |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
申报期间 | 2022年6月14日 —2025年6月13日 |
适用范围 | 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注册及纳税的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市场主体和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
适用地区 |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政策依据 | |
办结时限 | 视具体情况定 |
办理流程 | 1.企业自主申报。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向所在地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填写《咸宁市“再担园区贷”推荐表》。 2.部门高效办理。企业提交申请后,由高新区管委会作为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在《咸宁市“再担园区贷”推荐表》中签署初审意见,向合作银行和担保机构进行推荐。银行和担保机构联合开展尽职调查,分别对担保贷款项目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审批,并在《咸宁市“再担园区贷”推荐表》中签署意见。 3.贷款快速发放。审批通过后,企业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等,担保机构与企业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等,银行和担保机构签订《保证合同》等。签订后,银行需尽快将贷款发放至企业账户。并由担保机构按照湖北省新型政银担合作协议要求,将合作业务报至省再担保集团审核备案,出具《再担保业务确认书》。 |
咨询电话 | 8101028 |
申报条件 | |
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注册及纳税的,符合《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文件规定的企业 | |
优惠内容 | |
银行实行优惠利率,担保机构按年化0.5%向被担保企业收取担保费,省再担集团收取的再担保费从担保费中列支,不另外增加企业成本。 | |
需要材料 | |
《咸宁市“再担园区贷”推荐表》一式三份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